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舆情监控领导小组工作,加强舆情监测,防止不良信息的侵害,提高我校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的力度,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
第一条 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
网络舆情监控领导小组由校长支德银任组长,副校长闫英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为主要成员,各处室分配专人担任本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控员,其中办公室王寒老师负责汇总和审核工作。
第二条 网络舆情监控员及管理员职责
一、工作范围
(1)监控与学校相关的新闻网页、微信公众号和主题贴吧等。
(2)辅助舆情监控小组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以此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理论武器,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和运用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力,准确把握网络舆论监控的工作方法和形式,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为出发点,确保网络舆论监控的准确性。
(2)做好网络监控工作。监视、管理校内外参与学生较多、影响较大的网页、论坛和贴吧,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对网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并可能成为持续关注焦点的事件与人物,第一时间直接向工作组汇报.同时在相关贴吧、论坛等发布关于我校的正面消息,加强宣传密度.对一些容易引起网络舆情混乱的消息及时介入、引导,及时解惑答疑,确保信息传播可控制,可预测,做到发现及时、汇报及时、疏导及时、处置及时。
(3)做好工作记录。认真、详细地完成工作记录,特殊事件要做好跟踪,记录处理过程及结果。对于不利我校声誉的重大舆情信息或其他需特殊关注的舆情信息要做好仔细认真的档案保存工作。
(4)认真编写《舆情汇报月报》。网络舆情监控小组根据舆情反映的内容和学生关注程度等进行研究、预判,涉及到学生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并可能成为持续关注焦点的舆情,第一时间直接向组长汇报.每月定期完成《网络舆情汇报》,对当月的网络舆情及监控结果等进行总结.
第三条 网络舆情的引导与控制
(一)禁止通过校园内部网在学校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发布的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未经学校官方认定的信息,以及学校相关机密信息等,如有发现,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可直接进行删除,若无权限,可及时联系相关论坛、贴吧、微信等平台的管理员协助处理,必要时发布官方信息予以说明。
(二)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布的有关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的不实信息、有害信息,应及时上报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工作重点针对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我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