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
竞赛辅导期间实训室使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实训室名称: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设备等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竞赛辅导期间实训室的使用情况,学校与竞赛辅导教师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竞赛辅导教师作为竞赛辅导期间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竞赛期间实训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实训室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辅导教师要在实训室管理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开展实训活动,对实训室竞赛辅导期间的师生及设备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竞赛辅导实训活动期间,如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日和假期期间使用实训室,竞赛辅导老师必须在向教务处和信息实训管理处申报备案方可以借用实训室钥匙,并和实训室管理员办理钥匙交接手续,同时不得将实训室钥匙私自交给学生自行使用。如果在辅导期间出现管理上的师生或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训室的水、电线路、消防设施以及墙体等结构。对安装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训室,辅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如果损坏,将根据责任进行赔偿。
4、实训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辅导教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实训室管理员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全设施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和挪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5、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存放生活物品。师生实训结束后要及时断电、水、气。易燃物品应有专人负责,辅导过程中生产出的易燃、易爆的中间产品必须放在安全合理的地点并及时处理。如有违反并造成损失,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严防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导致火灾和爆炸。具有潜在危险的实训室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7、实训室严禁非竞赛学生进入,对违反实训室安全管理条例的学生,实训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实训室。对违反学校安全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一份由责任人保存,一份由信息实训管理处存档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辅导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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