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制度
1. 编好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落实向中小企业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采购份额的政策要求。
2. 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科学制定采购需求。
3. 邀请第三方进行采购文件编写规范,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
4. 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文本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部门备案,并且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6. 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在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
7. 按照合同约定需按期支付采购资金的,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30%的预付款。在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前提下,可最多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保函提交要求等要在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8.项目验收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共同签订验收结果。
9.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进行项目变更。
二、论证制度
50万以上的项目:
1.项目论证需要至少5人参加,至少两人为校外聘请的专家。
2.要有调研报告或考察报告。
3.论证记录。
4.网上或校内公示。
50万以下的项目:
1.项目论证至少3人参加,具体实施部门1人,学校相关部门1人,校外聘请的专家1人。
2.论证记录。
3.网上或校内公示。
(同时期内容类似的项目,根据需要,建议合并进行论证。合并论证一次总金额不得超过300万、每次论证校领导召集人员,学校办公室通知纪检人员参加、论证结果要上报行政会,学校要备案)